详情

关于申报第二十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关于申报第二十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第二十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遵循“激发科研兴趣、发挥科研潜质、提倡创新创业实践”的原则,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强调选题的科技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和学术创新性,重视对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该计划是我校立体化创新实践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起到了联接各级大学生创新活动的纽带作用。即学生可以在“本科生研究计划(PRP)”或院级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基础上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继续深入研究,同时学校将直接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中选拔优秀项目作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备选项目。

为了更好地开展第二十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距离毕业时间超过一年的本科学生(医学院学生请关注医学院相关通知)。

2. 项目参与者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 申报项目必须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要先进、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 项目必须配备具有本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

5. 鼓励学生在已完成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鼓励有科研背景的学生积极申报。

6. 前期大学生创新计划退出或中止记录的学生不允许申请本期项目。

7. 项目执行时间以1年为宜,不超过3年,且必须在申请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8. 每个项目建议资助经费为5000-15000元之间,鼓励指导教师为申请项目进行经费配套;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凡获配套或资助经费的项目建议优先立项。

二、立项申请程序

“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立项申报程序为:发起选题(选)—师生互选(选)—确认选题(选)——申报项目。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立项教程”。申报项目是立项必要环节,确认选题后没有申报项目,视为不参加立项。如果已在线下确定了组员和指导教师,可跳过选题环节直接在系统中申报项目。


1.     发起选题

1) 需寻找组员或指导教师的学生,和需寻找学生加入项目的教师,可以在管理平台中发起选题。“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选题可以由学生或教师在管理平台(http://cxcy.sjtu.edu.cn/)发起,但最终“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立项人须为学生。

2) 第二十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选题时间为:2023911日至2023109日。

3)选题提交后,由学校大创工作组在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和发布。

 

2.      师生互选

学生或教师想加入选题,可在2023911日至20231013日期间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智能管理平台(http://cxcy.sjtu.edu.cn/),首页项目招募列表中寻找感兴趣的选题。

报名步骤:查找选题——点击“选择选题”——在“选题说明”中填写自我介绍——提交。

发起选题人员选择组员/指导教师步骤:进入选题管理——申报选题——选择组员/选择指导教师,进入查看详情——将合适的人员“选为组员”/“选为指导教师”

建议报名学生或教师与发起人确认项目情况再进行网上报名,避免加入不适合自己的项目。

 

3. 确认选题

确定组员和指导教师后须确认选题,确认选题后报名关闭。确认选题仅代表组队成功,立项还须完成项目申报。

4. 申报项目

1)如果组员和指导教师已确定,可跳过选题环节直接在系统中申报项目。

2)第二十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学生申报时间为:2023918日至20231013日。申请学生须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智能管理平台(http://cxcy.sjtu.edu.cn/)完成网上申报项目环节。

申请学生如果没有联系到合适的指导教师,可以联系相关院(系)创新计划工作组协助安排导师。

 

三、立项评审及审核

1. 院系评审时间:202310142023年1027

2. 院系评审内容:各院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在系统中提交评审结果,完成院系评审和审核。相关操作请见附件。

3. 请各院系于113日前将《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提交至itp@sjtu.edu.cn

 

四、相关政策

1.“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工作量。

2.参与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的学生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3.完成项目且成绩优秀或完成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的学生,在申请参加国内外竞赛、直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等方面将享受一定的优惠。

 

五、重要时间节点

提交选题时间:2023911日至2023109

学生立项申请时间:2023918日至20231013

学生系统填报时间:2023918日至20231013

导师系统审核时间:2023918日至20231013

院系立项审核时间:20231014日至2023年1027

院系提交立项汇总表时间:2023113日前

 

 

联系邮箱:itp@sjtu.edu.cn

技术问题请加入QQ群咨询,QQ群号:598199038

 

 

学生创新中心

20239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立项教程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创新计划立项情况汇总表

结束

附件:

  • 附件.rar
    下载附件需要您先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