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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二十七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关于组织第二十七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将对第二十七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11-1015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组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自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报告》,同时须在1015日前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报告交至所在院(系)工作组负责老师。1016-1110日为院(系)组织学期检查时间,要求院(系)工作组对各项目统一进行学期检查答辩评审。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组是否认真完成《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提交学期检查材料。(系统操作详见附件1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否认真予以指导,项目是否取得初步成效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

4. 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5. 项目组成员若发生变更,请及时在系统中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提交后需要指导教师、院系工作组在系统中审核并给出意见。中期检查(1110日)之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项目成员变更。具体操作请见附件2


注:第二十七期大学生创新计划由院系作为管理主体对各项目进行管理,如院系大学生创新计划组有高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参照院系管理细则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请咨询院系工作组。


三、检查形式

1.各院(系)工作组要求采取统一答辩的形式进行学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在《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和院(系)内排序建议。

2.各院系将于1016-1110日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所有项目和全体成员均需认真准备,同时准备好7分钟的PPT演示材料。具体答辩安排由各院系工作组另行通知。

3.各院系请在答辩进行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地点上报学生创新中心。

4.   各院系于1117日前在系统中导出第二十七期大学生创新计划变更汇总表,打印文稿盖章后扫描发送至itp@sjtu.edu.cn

5.各院系于1117日前将《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情况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itp@sjtu.edu.cn

四、检查电子材料

1.项目编号见网址https://cxcy.sjtu.edu.cn/CXCY/SJTU/NoticeBulletin/Detail/e7040c0d-210b-4029-9600-9329fc320646,请统一使用IPPXXXXX作为项目编号。。

2.各项目组PPT演示材料可以按照《学期检查报告》条目内容进行组织,也可以自己组织汇报内容。

3.各项目组须按时提交《学期检查报告》电子材料,否则视作项目自动中止。

五、检查结果

根据各院系评审专家和院系工作组意见,对于投入不足、执行不力的项目,根据《“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中止。

 

学生创新中心

2023年9月1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学期检查操作指南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异动部分操作指南

附件3: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报告模板

附件4: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情况表

结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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