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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6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与级别

创业训练项目是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创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围绕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或商业模式创新形式,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通过商业计划书撰写、市场研究、企业模拟运行等环节,开展创业训练与实践的活动。项目根据技术新颖性、发展阶段、已有成果等,经评审分别立项为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文件进行管理。

 

二、申请对象与申报条件

1.创业训练项目团队成员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成员应为全日制在读学生。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2.每位学生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原则上不再参与其他国创计划、市创计划。

3.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4.上一年度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盛宣怀杯等各级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成员,创业学院宣怀班学员,创新创业训练营营员,参加过学校各类创新项目(PRP/IPP等)的学生酌情优先立项。

 

三、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立项后由学生创新中心(创业学院)对项目进行日常联络与管理,学生创新中心(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考核。

2.学生创新中心(创业学院)组织项目团队统一参加学生创新中心(创业学院)举办的创业训练营及其他创业培训活动,原则上要求立项项目报名参加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鼓励项目参加各类创业竞赛活动,视参与及获奖情况予以免除中期检查答辩。

3.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路演PPT、产品样品、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参加相关高水平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相关奖项的项目可酌情冲抵结项答辩(具体认定范围另行通知)。

4.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1-2年,学分为1-6个。完成结题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执行1年的项目不超过4个学分;执行1年以上项目不超过6个学分,学生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四、项目经费

1.资助额度

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资助经费平均2000/项。市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国家级从市级项目中择优遴选,立项资助经费平均10000/项。市级、国家级项目立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经费不重复拨付,根据遴选结果按照最高一级标准拨付。

2.经费拨付

项目资助经费在立项后通过发票报销统一进行拨付,可报销发票范围及额度详见后续通知。

 

五、申报办法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324

项目申报人需在32424:00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http://cxcy.sjtu.edu.cn/),如实填报立项信息并完成提交。指导教师需在32424:00前登录平台完成审核。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如已有路演PPT、创业计划书、企业运营报告、产品图片、视频资料等辅助材料,可在申报过程中上传至项目附件。后期将根据申请书与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学生系统填报:

2024226日至2024324

导师系统审核:

2024226日至2024324

院系立项审核:

2024325日至202445

院系提交立项汇总表:

2024412日前

 

六、联系人

人:张老师,宋老师

联系方式:021-5474440113513998333chuangye@sjtu.edu.cn

信息公示:chuangye.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创新中心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结束

附件:

  • 附件: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指南&指导教师审核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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