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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期“校企专项”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将对2024年第三期“校企专项”—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27日前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组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自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团队负责人需在122日前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提交学期检查报告供指导教师审核,126日前指导教师需审核完成,网址为:https://cxcy.sjtu.edu.cn/127日至1213日,校企大创工作组根据各团队提交的经指导老师审核的《学期检查报告》,在《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各项目组须按时提交《学期检查报告》电子材料,否则视作项目自动中止。根据评审专家和校企大创工作组意见,对于投入不足、执行不力的项目,根据《“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中止。若团队选题和立项流程尚未完成的,请首先完善相关材料。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组是否认真完成《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提交学期检查材料(系统操作详见附件2)。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否认真予以指导,项目是否取得初步成效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

4.     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5.     项目组成员若发生变更或项目需要申请中止的,需要在系统中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提交后需要指导教师、校企大创工作组在系统中审核并给出意见。中期检查(1214日)之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项目成员变更和项目中止。具体操作请见附件3

 

学生创新中心校企大创工作组

2024111

结束

附件:

  • 附件1:学期检查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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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学期检查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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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异动部分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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